年轻的时候总是纯粹。
当年的我就像个不怕死的勇士,将所有的热情都捧在怀里,拼命的往那个人手里塞,也不管他需不需要,有没有觉得困扰。
现在看来,这踏马就是纯纯恋爱脑。
无药可救的那种。
跟江一珩在一起后,我变成了一坨史莱姆,粘人且拉丝,做什么都要跟他在一起,无视他的所有冷漠和抗拒。
每天绕过半个学校去研究生食堂等他吃饭。
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我,却花了两个月给他织了副毛线手套。
回寝室要打一小时电话,每天都要索吻……
甚至跟他在任何有可能的地方发生负距离的亲密关系。
那年生日,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等他到十二点。
他穿着白大褂匆匆赶来找我,我直接扑进他怀里。
“别脱,就这样,我喜欢你穿白大褂的样子,江医生。”
他却有些嫌弃的将我推开,理智到冷漠,“你知道白大褂有多脏吗?”
“曲沐心,你没有别的事要做吗?我每天课业繁重,真的很累。”
“你这样,我很有压力。”
“能不能懂事一点。”
……
我在回去的车上接到了男GAY蜜林云周电话。
他罗里吧嗦的声音从听筒传来,让我感到莫名的安心。
“我就说陪你去吧!”
“你可不能掉以轻心,这么优秀的身材基因,坏了还不如早点移植给我。”
“滚滚滚。”
我笑着骂他。
半晌,我说。
“我遇到江一珩了。”
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***,晦气。”
“你没动心吧?你可别活回去了!这种男人不能要!”
“我就知道,你这些年不找男朋友是不是在等他?”
他在电话里尖叫。
“我没那么没出息。”
我没好气地说。
是的,我骗了江一珩,哪来的什么男朋友。
比江一珩长得好看的人是那么好找的吗?
这方面阈值上去了,根本将就不了一点。
离开医院的时候,我以为这件事就像意面中出现的老干妈,是生活中猝不及防的小调料,纯属意外,下不为例。
结果还没过三天,我就再次出现在医院门前。
还是以一种最为狼狈的方式。
小说《一曲谋心》 第三章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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