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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道是天、地、人效法的对象——窦婴在十二月最后一天被问斩

王婷2020-08-21 17:46:13
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——《老子》

在老子看来,人应该效法大地,大地应该效法天,天要效法道,而道就效法它本身的样子。从这个上下顺序来看,人处于最下面那一层,天、地、道都可以成为人效法的对象;道处于最上面一层,是天、地、人的效法对象。从古自今,我们都可以看到人类对天地、自然的效法,这里我们就举一个汉代的例子来说明道家的这一思想。

我们都知道,西汉前期是把老子的思想作为主要的治国思想的,君主都主张清静无为。当时窦太后让皇子“读《老子》而尊其术”,然后出现了著名的“文景之治”。既然在西汉前期,道家的地位得到提高,那么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这一思想也肯定是被奉为信条的。咱们先来看看西汉的律令: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是在农历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月。这几个月正是秋冬季节,选在秋冬季节行刑,就是古人效法自然的结果,因为秋天和冬天,正是万物凋零的季节,所以就有了“秋后问斩”的说法。

在汉代,有一个外戚贵族叫窦婴,还有另一个外戚贵族叫田蚡,虽然都是外戚贵族,但他们的命运却是不同的。窦婴是汉景帝的表兄,为人正直,嫉恶如仇,在七国之乱时立下功劳,被封为魏其侯;而田蚡是王太后的同母弟弟,在窦婴做大将的时候还只是一个侍奉窦婴饮酒的人。不过风水轮流转,窦太后死后,窦婴失去了靠山,渐渐失势,而田蚡则仗着他姐姐的权势,骄奢淫逸,在汉武帝继位后被封为丞相,从此“田窦之争”就拉开了序幕。

自古以来,奸臣得势,一般在朝廷都会有一帮狗走在背后支持;忠臣失势,一般只有少数真正刚正不阿的人与他为友。田蚡就是那位得势小人,而窦婴就是那位失势忠臣,当两个人开战时,结果可想而知。因为田蚡的陷害,群臣的煽风点火,汉武帝的坐视不理,窦婴最后被扣上了一个欺君的罪名,在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弃市。弃市是秦汉的一种刑法,就是把人拉到市场杀死,并且煽动群众唾弃尸体。

窦婴在农历十二月最后一天被处死,这个时间真的很特别。如果再推迟一天,汉武帝就要等上好几个月才能将窦婴处死。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,田蚡当然不可能让这些事情发生,所以迫不及待地想杀死窦婴,事情最后也如他所愿了。

“秋后问斩”,是古人效法自然的一个事例,窦婴的死,也可以说明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。效法自然,并不是效法的最高境界。效法道,才是效法的最高境界,这个最高境界就是道家所说的“无为”。作为平头老百姓,我想我们还是像道家提倡的那样,少一点欲望,不要作茧自缚。

小说《极简道》 第三章 道是天、地、人效法的对象——窦婴在十二月最后一天被问斩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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